大部分在英國居留的簽證都要遵守留英限制,那就是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不過,配偶簽證却没有該要求,因為配偶簽證的重點在於和配偶永遠居住在一起。若申請人離開英國只是為了去旅行,探親和工作出差,只要有足夠證明,一樣可以申請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擔保人工作地點是在英國,因為出差而需要去外地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申請人/擔保人工作地點本身不在英國,而離開英國便不可以。
簽證的離英時間計算方法
不少人會問,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簽證的離英日子呢?是從簽證批出時還是從取BRP當天開始算起呢?其實,是從簽證批出時護照上valid from的日期開始計算的。
我們以P先生為例:
我們舉個例子:申請人M先生於2020年12月申請入籍,以下是他的每年離境時間:2016年:3月時離開英國14天,5月時離開14天,暑假離開英國45天,10月及11月離開60天,聖誕離開20天,全年共離開153天2017年:只在暑假離開45天
2018年:只在暑假離開45天,及聖誕離開20天,共65天
2019年:只在暑假離開45天,及聖誕節離開20天,共65天
2020年:只在暑假離開英國45天
2020年底,M先生申請入籍,根據以上離境時間,M先生在第五年只離開了45天,而5年內總共離開了373天,即使第一年超過了90天,一樣符合了入籍要求。
其他的居英簽證要如何計算時間呢?
其他的居英簽證(包括T2工作簽證,海外首席代表簽證,T1企業家簽證,Start up簽證,Innovator簽證),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而第一年,留英限制是由護照上簽證貼紙的生效日期開始計算的。
舉個例子,批出簽證是2019年1月5日,護照上的簽證貼紙上的簽證生效日期是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所以申請人需要在該時間段內到英國取BRP卡。取BRP卡後,申請人可以離開英國,但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從2019年1月12日開始計算)。之後無論任何12個月內都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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