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No Comments

英國生活知識:續領BNO 護照

無論是居住在香港,又或者居住在英國,甚至是世上任可地方,都可以在網上申請續領BNO,而且申請方法一點也不複雜。

首先,請先預備你的舊BNO ,因有不少資料在護照上,若BNO 已遺失,需要先報失BNO

 

在英國內續領BNO, 請按以下Link:

https://www.gov.uk/renew-adult-passport/renew

 

在英國境外地區續領BNO, 請按以下Link:

https://www.gov.uk/overseas-passports

留意,申請續簽時會問不少申請人資料,及舊護照資料, 如Which is your passport issuing authority, 請按照舊護照上所寫的去填寫。

申請續領BNO,須符合以下資格:

在1997年6月30日或以前已申請過BNO,無論護照是否過期或遺失,都合資格續領。
在1997年或之前出生,而未有申請過BNO者,只要其名字在父母的BNO護照中被列為「included child」,則符合BNO申請資格。

 

郵寄舊護照及證明文件:

完成網上申請續領BNO表格後,會列出所需寄回英國HM Passport Office的文件,請按指示連同舊護照寄出,一般有以下幾項:

  • BNO 護照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雙面彩色影印本
  • 現時持有的任何未過期之其他國家護照全彩影印本(每一頁,包括封面封底),或可以把護照正本(如特區護照)寄去申請
  • 12個月內的地址證明,如銀行,水電煤月結單等
  • 個人和父母(如有)的出世紙雙面彩色影印本

付款後,申請人透過電郵/短訊收到申請編號,可登入網頁鏈結及查看郵寄地址,準備好所有文件後,可選擇快遞/空郵掛號等方式寄去英國,地址為:HM Passport Office, INT-E-FTA,(你的PEX no.申請編號), 101 Old Hall Street, Liverpool, L3 9BP, UK

若英國護照署未能於你完成網上申請後90日內收到文件,申請或會被作廢。新的BNO約需4至6個星期寄回,而且申請文件會和BNO分開寄回。

 

申請英國的簽證,不論是最新的BNO 簽證,又或者是其他如配偶簽證,投資移民簽證等,使用BNO 作申請護照,都比較方便,如:

  • 不用到警署報到
  • 可以投票

歡迎來信查詢各種移民英國簽證,了解更多移民英國資料。

J
J No Comments

成功案例:離婚不被承認怎麼辦???

K先生是東非人,很早便離開家鄉到英國工作,亦早已入籍英國。事業不錯的K先生,唯一遺憾是婚姻不如意。

K先生在離開家鄉之前早已結婚,和當時的妻子一同到英國工作,但漸漸地,K先生的成業越忙碌,二人卻越走越遠,最終決定離婚。因為他們當時是在原居地結婚的,所以他們以為回鄉離婚才符合手續。

離婚後,K先生在回鄉探親時,遇上了Y小姐,二人情同意合後,便在當地成婚了。結婚後,K先生打算帶太太 Y 回英國過新生活。

但,問題來了, K先生在英國自行替Y申請配偶簽證,但簽證被拒絕,原因為上一段婚姻的離異不被英國承認。

 

被突如其來的簽證被拒打擊,令K先生有點不知所措,他完全不明白是哪一個地方出錯了。幸好,K先生的朋友正正是我們的顧客之一,介紹了K先生來找我們。

K先生和我們的移民顧問通話後,我們的移民顧問第一個建議是著K先生和前妻先在英國正式離婚,因K先生和前妻都已經入籍英國了,應該要在英國離婚才會被英國承認。幸好K先生和前妻雖然沒有了愛情,但仍然是朋友,前妻很快便答應,二人在英國又再辦一次離婚手續。

 

正式在英國離婚後,在法例上,K先生在英國仍然是單身的,而他的第二段婚姻是在英國離婚前,所以這段婚姻也是不被英國承認。那麼,K先生如何申請新婚妻子Y 去英國呢?

最簡單做法,K先生和妻子Y在回鄉離婚,然後再結婚。但,因為東非是回教國家,K先生和Y都是回教徒,離婚再和同一人結婚這回事,Y堅決反對。一計不成,再生一計,移民顧問建議,K先生直接替Y申請未婚妻簽證,他們二人直接在英國結婚,結婚後,把簽證轉成配偶簽證便可以解決事件。雖然這個方法變相要多花簽證費,但不用處理離婚,K先生聽到後直說好,花一點錢,但把問題完滿解決,也值得。

 

申請未婚夫 / 未婚妻簽證要求:

  • 和合法居英人仕結婚
  • 二人必需曾見面 (從來沒有見面不能申請)
  • 符合入息/生活費要求
  • 逹到英語要求
  • 半年簽證期內在英國結婚

結婚後,可在英國境內轉換成配偶簽證

配偶簽證是一種具有移民性質的簽證類型,為希望赴英國夫妻團聚並且計劃長期在英國生活的申請人而設立的。
如果您的伴侶滿足下列任意條件,您可以申請該配偶簽證:

  • 屬於英國公民
  • 持有英國永居權

如果您有意向前往英國與伴侶/家人團聚,我們可為您免費評估申請資格。

配偶簽證申請條件:

  • 申請人及伴侶均需年滿18歲。
  • 申請人的配偶必須屬於持有英國護照或者持有英國永居權的英國人。
  • 申請人的配偶必須已經在英國長期居住,或者計劃在英國長期居住。
  • 申請人及配偶的夫妻關係真實且具有持續性。
  • 申請人英語水平需達到英國英語A1水平。
  • 申請人入境英國後,有足夠的資金證明可支持雙方生活和住房滿足日常居住需求。

配偶簽證基本申請文件:

  • 婚姻證明文件;
  • 工資收入證明。申請人和伴侶在英國生活的最低收入線是18,600鎊。如果有孩子,則最低收入為22,400鎊,且每個小孩(不包括擁有英國/歐盟國籍孩子)額外需要2,400鎊;
  • 居住證明等。
  • 不同申請人情況及不同申請階段所需的文件不一樣,具體需要移民顧問根據申請人自身情況分析,制定合理完善的申請計劃。

簽證有效期:

  • 英國配偶簽證的首次簽證有效期為33個月,在簽證到期前可在申請延期2年6個月。

永久居留權:

  • 法律上規定這5年為觀察期,若申請人在這5年期間婚姻持續並滿足移民法規定,申請人在5年後將獲得永居身份。(如果在第一次簽證到期後沒有續簽,除了失去身份,前面累積的2年6個月也會失效,下次申請需重新計算)
  • 獲得永居身份後,可以立即申請入英籍。

 

歡迎聯絡我們了解更多申請配偶簽證,家庭簽證的資料。

 

J
J No Comments

英國生活知識:如何在英國換領中華民國(台灣)護照

居住在英國的台灣居民,若護照到期,或損毀,都可以在英國境內換領新護照。

留意,因新冠肺炎影響,駐英臺北代表處領務組暫停對外開放,但仍可接受郵寄申請。而駐愛丁堡辦事處領務櫃台自2020年3月24日(週二)起實施預約制。請事先聯絡駐愛丁堡辦事處(電話:0131-220-6886;電郵:edinburgh@mofa.gov.tw)洽繫案件性質。

申請換發台灣護照條件:

  • 護照已逾期或有效期不足一年
  • 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 舊版護照 (封面未有加註TAWIAN 字樣者)
  • 污損不堪使用

申請方法:

  • 親身或郵寄 (因疫情原因,駐英臺北代表處領務組暫停對外開放,而駐愛丁堡辦事處只接受己預約之申請)
  • 申請護照應準備的文件
    • 填寫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
      • 未滿7歲之申請者應由父或母代為在”申請人簽名”欄位簽署申請人的中文姓名,並加註(父代)或(母代);
      • 已滿7歲但未滿18歲之申請者,請申請人自行在”申請人簽名”欄位親簽
      • 未滿18歲之申請者,請父或母在”受委任人簽名”欄位簽名,並請父母親雙方都在 第11欄下方所指定的欄位簽名
      • 若父母離婚,父或母須提供具監護權之證明文件。
      • 未成年者須提供父母與申請人之親屬關係正本與影本 (如身份證、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等) 。
    • 最近一次申請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舊護照會在截角註銷後。與新護照一起歸還申請人)
    • 中華民國護照規格之2吋照片一式2張
    • 英國居留證件 (如外國護照 或 英國簽證(BRP卡))。
      • 辦理者請攜帶英國居留證件正本與影本一份。
      • 郵寄申請,請提供護照資料頁或BRP影印本即可。
  • 領件方式
    • 郵寄領件: 請先行至英國郵局購買Special Delivery、Up to 500g之郵票與信封,填妥英國境內地址,併申請件遞交至駐英臺北代表處或駐愛丁堡辦事處。
  • 繳費方式
    • 電匯 :銀行匯款資訊 (請點選)
    • Postal Order : 請向英國郵局購買,並註明本處戶名: TRO IN THE UK。
    • 英國公司支票,並於支票上註明本處戶名: TRO IN THE UK,請勿郵寄個人支票。

領務轄區:

  • 駐英臺北代表處領務轄區:含英格蘭南部(即Durham與Cumbria連線以南地區,含Guernsey、Jersey)、威爾斯及北愛爾蘭。

駐英臺北代表處領務組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K
50 Grosvenor Gardens,
London
SW1W OEB
United Kingdom
電子郵件信箱: consular.gbr@mofa.gov.tw
電話: +44 (0) 20 7881 2650

  • 駐愛丁堡辦事處領務轄區: 英格蘭北部(即Durham與Cumbria連線以北地區,含Isle of Man)及蘇格蘭地區。

駐愛丁堡辦事處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K, Edinburgh Office

1 Melville Street, Edinburgh EH3 7PE
辦公室電話:+44-131-220-6886;+44-131-220-6890
電子郵件信箱: edinburgh@mofa.gov.tw

費用:

身份符合 下述條件者,核發十年效期晶片護照,費用為普通申請£34(約5週), 急件£70(約3週)

  • 女子滿14歲。
  • 男子年滿14歲之日起至年滿18歲當年之12月31日
  • 男子19歲當年1月1日起且已無兵役義務,如: 未取得身分證字號、已服役、免役、已取得僑居身分。

未滿14歲之申請人,不分性別,核發效期五年晶片護照,費用為普通申請 £24 (約5週),急件 £60(約3週)

 

 

更多關於中國民國(台灣)護照的換領問題, 可查詢駐英臺北代表處或駐愛丁堡辦事處

駐英臺北代表處 https://www.roc-taiwan.org/uk/index.html

駐愛丁堡辦事處 https://www.roc-taiwan.org/ukedi/index.html

J
J No Comments

英國生活知識:如何在蘇格蘭改名?

上一篇:如何在英國改名? 中提及過,蘇格蘭改名的手續和英國其他地方不一樣。

首先,需要按蘇格蘭規定改名的人包括:

  • 在蘇格蘭出生
  • 在蘇格蘭領養

注意:若在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出生的人仕,即使住在蘇格蘭,仍然應跟回英格蘭的改名方法,詳細,請參照:如何在英國改名?

16歲以下兒童,只可以由以下人仕申請改名:

  • 若是單親家庭,申請人為兒童的授養父或母
  • 若是雙親家庭,申請人為父母二人
  • 若父母都不是授養人,則申請人為監護人

16歲以上,可以自行申請改名。

改名手續如何??

首先,需要按不同申請人仕背景而填寫不同的申請表格:

  • Information Leaflet RCN1 (236 KB PDF) – 有關在蘇格蘭更改姓氏或名字的資料
  • Form 21 (241 KB PDF) – 12個月以下兒童的申請表
  • Form 23 (409 KB PDF) – 16歲以下兒童的申請表
  • Form 24 (321 KB PDF) – 16歲以上的人仕申請表
  • Form PRF (27 KB PDF) – 若兒童出生時,父母未婚及一直沒有結婚的問卷調查

傳單RCN1(236 KB PDF)有更詳細的更改名字資料,請特別留意以下各點:

  • 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出生時已結婚,或在出生後結婚,則父母雙方均對該孩子負有父母責任,因此父母雙方都應簽署申請表。
  • 如果孩子的父母沒有結婚,但是父母雙方都在2006年5月4日當天或之後對孩子的出生進行了登記或重新登記,則父母雙方都應對孩子負有父母的責任,因此父母雙方都應簽署申請表。
  • 如果父母未婚或只有母親的資料記錄在出生記錄上,則應在​​申請表中附上 Form PRF (27 KB PDF)。
  • 更新後的出生證明將顯堊新的姓氏和名字,並分別顯示出原始的姓氏和名字。(但不適用於12個月以下小童)

更改名稱的手續費?

申請費為 £40.00, 若是家庭申請,第一位家庭成員的申請費用為 £40.00,其後每名家庭成員 £10.00。更改名字後,可以從ScotlandsPeople 網站或您最近的登記處購買更新後的出生證明。

婚後更改姓氏?

婚後更改姓氏有兩個方法

  1. 如上更改姓名,但姓名會永久地在出生證明中記錄
  2. 在婚姻或民事伴侶關係註冊後使用伴侶的名字,如雇主,醫生,銀行或護照等改用新名字,一般只需要提供結婚證書或民事伴侶證書

分居,離婚或民事伴侶關係解散後恢復出生時姓氏的方法?

如果您與伴侶的關係已經結束, 而你是使用以上方法2去變更姓氐,恢復本來的姓氏並不需要填寫任何表格。

你只需要通知有關機構,例如您的雇主,醫生銀行和護照辦公室說明您的姓氏,例如您的出生姓氏。銀行和某些機構可能會要求您查看您的結婚證書或民事合夥證書以及任何隨後的離婚或解散證書。

 

申請更改名字的表格應寄去哪裡?

請把申請表,連同所需的其他表格,證明,及費用寄送至以下地址:

National Records of Scotland
Change of Name Unit
Room 35
New Register House
3 West Register Street
Edinburgh
EH1 3YT

Email: namechange@nrscotland.gov.uk

Telephone: 0131 314 4444

 

歡迎聯絡我們了解更多申請移民英國的資料。

J
J No Comments

成功案例:英國讀書十年取永居

英國的永居條件,除了一般的配偶簽證,投資簽證,工作簽證等等外,在簽證持有人滿足到簽證要求及年期後,可以申請永居外,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永居申請方法,便是合法地在英國居住滿十年。

在英國讀書的Kevin,本身是澳門人,11歲時便隻身一人到英國讀書,從Year 7 起便在英國讀寄宿中學。從中學,一直讀到大學,在英國渡過十年寒暑。十年過去,Kevin 亦大學畢業了。

在英國生活足足十年,己完全習慣了英國的生活,他的朋友圈子都是英國人,他希望可以一直留在英國生活,但他的學生簽證隨著他畢業,即將完結。

偶然下,Kevin 從朋友口中得知在英國住滿十年可以申請永居,朋友當初是委託我們辦理,所以找到了我們。我們的移民顧問和Kevin 詳談後,Kevin 便決定找我們替他申請永居。準備好所有所需文件後,Kevin 的學生簽證亦快到期,我們立即替Kevin 申請永居,在交了申請表及文件,再去簽證中心打指模後,2個月便收永居批出的好消息。

合法居住滿十年取永居的申請條件:

  • 持合法簽證在英國居住滿十年, 如學生簽證,
  • 十年間,離開英國的日子不能超過540天
  • 沒有犯罪紀錄

永居批出後12個月,便可以申請入籍了。

此永居申請方法,特別適合長年在英國讀書的年輕人。若家長有心想小朋友以此方法在英國取永居,記謹要好好留意每年的離境日數。

歡迎來信查詢各種移民英國簽證,了解更多移民英國資料。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