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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30th September 2020

英國內政部於2020年9月10日公佈了簽證的更新通知。主要的對象是T4 學生簽證,此更改將於2020年10月5日上午9點開始實施。

主要的更新, 包括:

  • 歐盟EEA 的學生,從2021年1月1日起也必須和非EEA的學生一樣申請學生簽證;
  • 新的學生簽證可以與Points Based System 積分制移民更加自由地轉換;
  • 如符合學術要求,以及新的課程在簽證內28天開始,則可以在英國境內申請新的簽證
  • 根據T4 學生簽證,學生必須由具有良好履歷的高等教育提供者,海外高等教育機構,嵌入式大學或私立學校取錄
  • 研究生學習課程的八年上限已被取消。 個人花在學習研究生課程上的時間不再受到限制
  • 若申請居留許可的申請人己持有簽證及在英國生活超過一年, 則無需提供生活費證明
  • 在以往高等教育中已經具有良好記錄的學生,將無需提供學歷證明。(例如曾經提交過移民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學位)
  • 學生會代表簽證或就讀公認的預科課程的學生無需提交生活費證明,因為申請人將被允許在簽證有效期內賺取收入 。

作為新的簡化簽證一部分,英國內政部正在更新《英語語言和財務要求》(此規則僅於新的學生簽證和(兒童(學生簽證),旨在針對適用於多條路線的主題創建規則。 這些主題規則包括對以下內容的更改:

  • 確保申請人只需要向內政部證明所需的英語水平一次;
  • 更新主要用英語的國家/地區列表,以包括馬耳他和愛爾蘭(例如,非愛爾蘭國民擁有愛爾蘭大學的學位,他們可以用此來證明其英語能力);
  • 允許在英國上學時已獲得GCSE / A’Level或蘇格蘭高中英語水平的申請人依靠此證明自己的英語能力
  • 如果已經在英國合法生活了一年以上,不用再提交生活費證明
  • 允許申請人依靠電子銀行月結單證明生活費
  • 允許申請人依靠多個的帳戶來證明他們符生活費要求

歡迎連絡我們了解更多申請學生簽證的資料。